師大離散筆記一
拿 notebookLM 和 GPT 寫的,人工修一下後丟上來,方便以後忘記再回來看
第一章
執行摘要
第一章涵蓋命題邏輯、述語邏輯、量詞、真值表、常見證明策略、無理數證明,以及集合與 Russell 悖論:
- 命題邏輯:理解 AND、OR、NOT、implication、equivalence 的語意
- 述語邏輯與量詞:理解變數、述語、全稱量詞與存在量詞,以及量詞順序不可任意交換
- 證明策略:掌握 direct proof、contraposition、contradiction 的使用時機
- 經典範例:熟悉「奇數平方仍為奇數」、「
為無理數」、「存在無理數 使 為有理數」等標準證法 - 集合觀念:理解集合表示法,並知道 Russell 悖論說明了「任意性質都能定義集合」這件事會導致矛盾
一、命題邏輯(Propositional Logic)
1.1 命題的定義
命題(proposition) 是一個可以判定真或假的陳述句
例如:
- 「
是偶數」是真命題 - 「
」是假命題 - 「今天天氣很好」若沒有明確標準,通常不適合作為數學上的命題
命題邏輯研究如何用邏輯運算把命題組合起來
1.2 基本邏輯運算
設
(1) AND
若且為若
(2) OR
只要
(3) NOT
若
1.3 Implication
其意思是「若
其真值規則為:
- 若
真且 真,則 真 - 若
真且 假,則 假 - 若
假,則無論 真假, 都真
這是初學時最容易不習慣的地方。 數學上
唯一為假的情況,就是「前件成立,但後件不成立」
1.4 必要條件與充分條件
對於
有以下等價語意:
- 「若
,則 」 是 的必要條件(necessary condition) 是 的充分條件(sufficient condition)
原因是:
- 若要讓
成立後仍不違反命題, 必須成立,所以 是必要的 - 只要
成立,就足以推出 ,所以 是充分的
1.5 Equivalence
表示
其定義為
因此它也可讀作:
- if and only if(iff)
與 等價 是 的充分必要條件
二、真值表與常見等價
2.1 真值表
| T | T | T | T | T | T |
| T | F | F | F | T | F |
| F | T | T | T | F | T |
| F | F | T | T | T | T |
由真值表可看出兩個重要事實:
也就是一個命題與它的逆否命題(contrapositive) 等價
同時也有
2.2 為什麼逆否命題等價?
由真值表可見
與
在每一列的真值完全相同,因此它們邏輯等價
這就是為什麼數學證明中,若要證明
也可以改證
2.3 為什麼 ?
從語意看
只有在「
也只有在「
因此兩者完全等價
三、述語邏輯(Predicate Logic)
3.1 述語的定義
述語(predicate) 是含有變數的句子,其真假會隨變數取值而改變
例如:
不是一個完整命題,因為當
只有當我們指定了變數的範圍,或使用量詞,才會形成完整命題
3.2 量詞
(1) 全稱量詞
讀作「對所有的
(2) 存在量詞
讀作「存在某個
3.3 量詞順序的重要性
講義中給了兩個對比:
例 1
與
完全不同
- 第一個是假的,因為不是所有自然數都小於
- 第二個是真的,例如
即可
例 2
與
也完全不同
第一句是真的。 因為給定任意自然數
第二句是假的。 因為不存在一個固定的自然數
3.4 否定量詞的規則
這是實際證明裡非常重要的一組規則:
意思是:
- 否定「全部都成立」,等於「至少有一個不成立」
- 否定「存在一個成立」,等於「全部都不成立」
這在反證法與否定命題時非常常用
四、量詞練習題的理解
講義中的練習是:給定集合
4.1 命題 (i)
意思是:
對於集合
中每一個元素 ,都能在 中找到某個元素 ,使得它和 的差的絕對值為
這裡的重點是:每個
4.2 命題 (ii)
意思是:
存在一個固定的
,使得對集合中所有 ,都滿足
這比 (i) 強很多,因為它要求同一個固定的
因此一般而言:
比
強得多
五、證明策略總整理
若要證明一個命題
常見方法有三種
5.1 直接證明(Direct Proof)
假設
這是最標準、最直接的方法
5.2 逆否證明(Proof by Contraposition)
改證
因為它與原命題邏輯等價
這在
- 要證「若
是奇數,則 是奇數」 - 往往改證「若
是偶數,則 是偶數」更容易
5.3 反證法(Proof by Contradiction)
若要證明命題
為真,再推出矛盾
更一般地,若由某假設可推出同時要求某個真命題
而我們已知
反證法的核心是:
- 先假設結論不成立
- 由此推導出不可能發生的情況
- 因而排除原假設
六、範例一:若 是奇數,則 也是奇數
6.1 命題
令
6.2 直接證明
若
因此
這正是奇數的形式,因此
證畢
6.3 這個證明的結構
這是最典型的直接證明:
- 把「奇數」換成代數表示式
- 展開平方
- 再整理回奇數形式
很多整數性質證明都遵循這個格式
七、範例二:若 是奇數,則 是奇數
7.1 命題
令
7.2 逆否證明
原命題是
要證明
改證其逆否命題
也就是:
若
是偶數,則 是偶數
若
因此
故
因此逆否命題成立,原命題也成立
證畢
7.3 為什麼這裡不用直接證明?
如果直接從「
這正是逆否證明的典型使用時機:
- 後件
的否定容易描述 - 前件
的否定也容易從代數上推出
八、範例三:證明 是無理數
8.1 命題
是無理數
8.2 反證法證明
假設相反地
是有理數。 則存在正整數
並且可假設
這表示分數已經約到最簡
兩邊平方得
因此
代回原式:
因此
於是
這與先前假設的
矛盾
因此假設錯誤,故
是無理數
證畢
8.3 這個證明真正用到什麼
這個證明的關鍵有三個步驟:
- 假設它可寫成最簡分數
- 從方程
推出 為偶數 - 再推出
也為偶數,與最簡分數矛盾
因此它是一個非常標準的 minimal counterexample / lowest terms contradiction 型證明
九、範例四:存在無理數 使得 為有理數
9.1 命題
存在無理數
是有理數
9.2 證明
令
考慮數
分兩種情況:
情形 A:若 是有理數
那麼直接取
就已經得到兩個無理數
情形 B:若 是無理數
則令
此時
而
因此無論哪種情形,都存在無理數
證畢
9.3 這個證明的特色
這是一個很經典的分類討論存在性證明
它的特點是:
- 不需要先知道
到底是不是有理數 - 只要把情況分完,就保證其中一種一定能成功
因此這種證明有時也被視為一種「非建構式」風格:它證明了「存在」,但一開始沒有直接指明是哪一組數
十、集合(Set)
10.1 集合的角色
集合論是現代數學的基礎語言之一。 許多數學對象最後都可以放在集合的框架下討論
10.2 集合的表示法
(1) Roster Method
直接列出所有元素。 例如:
(2) Set Comprehension
用性質描述集合。 例如:
這句話表示:
是所有滿足性質 的元素 所組成的集合
例如:
十一、Russell 悖論
11.1 構造集合
考慮集合
也就是說,
現在問:
11.2 分析
若假設
由
因此若
矛盾
若假設
那麼
又矛盾
11.3 結論
無論假設
或
都會導致矛盾
因此,不能允許「任意性質都直接定義一個集合」這種過於天真的集合觀
這正是 Russell 悖論的重要性:它迫使數學家建立更嚴格的公理化集合論
十二、整體結構整理
12.1 本章的主線
- 命題邏輯:先理解複合命題如何判定真假
- 述語邏輯:再把邏輯推廣到帶變數的敘述
- 量詞:理解「全部」與「存在」的差別,以及量詞順序的重要性
- 證明法:學會 direct、contraposition、contradiction
- 集合與悖論:理解數學基礎不只是計算,也包含語言與邏輯層次的精確性
12.2 考前最該記住的幾個核心句子
Implication:
只有在
真、 假時為假逆否等價:
量詞否定:
奇數形式:
偶數形式:
無理數證明的核心矛盾:但又推出
Russell 悖論的核心問句:
第二章:模運算
第二章涵蓋同餘、Bézout 等式、費馬小定理、歐拉定理、RSA 正確性,以及中國剩餘定理
- 同餘的定義與封閉性:掌握模運算下加法、乘法為何可合法運作
- Bézout 等式:說明最大公因數可以表示成整數線性組合,並導出模反元素存在條件
- 費馬小定理與歐拉定理:提供 RSA 解密正確性的核心工具
- RSA 正確性證明:證明若
,則對任意訊息 都有 - 中國剩餘定理:證明線性同餘方程組在兩兩互質模數下不但有解,而且解在總模數下唯一,並給出構造公式
一、模運算基礎理論
1.1 同餘的定義
給定整數
則稱
這表示
1.2 同餘的基本性質
若
則有:
- 加法相容性
- 乘法相容性
1.3 證明:加法相容性
由
可知存在整數
因此
故
也就是
證畢
1.4 證明:乘法相容性
同樣由
得
故
因此
所以
證畢
二、Bézout 等式與模反元素
2.1 Bézout 等式
若
則存在整數
這就是 Bézout's Identity
2.2 證明:良序原理法
考慮集合
首先,
由自然數的良序性,
我們要證明
第一步:證明每個 的公因數都整除
若
代入得
因此
故所有公因數都不大於
第二步:證明 本身就是 的公因數
將
則
因此
所以只能有
同理可證
因此
綜合兩步得到
證畢
2.3 推論:模反元素存在條件
對整數
則存在整數
此時稱
證明
由 Bézout 等式,存在整數
移項得
故
證畢
2.4 如何實際求出 :擴展歐幾里得演算法
講義提到一個問題:已知存在
那如何求? 方法就是擴展歐幾里得演算法
以
所以
代回去:
因此
所以一組係數為
三、費馬小定理
3.1 定理敘述
若
3.2 證明
考慮集合
將每一個元素都乘上
我們證明這些數在模
第一步:兩兩不全等
若對某
則
因為
但
因此
第二步:都不會同餘於
若
故每個
因此
在模
的一個排列,所以它們的乘積同餘:
整理得
因為
因此可消去
證畢
四、歐拉定理
講義中將此定理作為 remark 提及,此處補上完整複習版證明
4.1 定理敘述
若
其中
4.2 證明
取模
其中每個
由於
則
因
所以
只是
故乘積同餘:
整理得
由於每個
證畢
4.3 特例:
若
- 被
整除者有 個 - 被
整除者有 個 - 被
同時整除者有 個
由容斥原理,被
個,因此與
故
五、RSA 加密系統
5.1 系統設定
令
選擇公鑰指數
再選擇私鑰指數
- 公開金鑰:
- 私密金鑰:
(以及通常也保留 )
若明文為
解密時計算
5.2 為什麼 一定存在?
因為要求
模
所以可取
這就是
5.3 RSA 正確性命題
若
則對任意整數
這就是 RSA 解密正確性的核心
5.4 證明:對模 與模 分別驗證
由
可知存在整數
我們先證明
分兩種情形:
情形 A:
則
所以
情形 B:
由費馬小定理
因此
故無論哪種情形,都有
同理可證
因此
而
亦即
證畢
5.5 用歐拉定理看 RSA
若額外假設
則由歐拉定理
且
這是較簡潔的證法,但要處理一般
5.6 安全性直觀
RSA 的安全性核心不在上述正確性,而在於:
- 已知公開金鑰
,若想求出私鑰 ,通常需要知道 而這通常需要先分解 - 當
足夠大時,分解大整數 是困難問題,因此能維持系統安全
六、中國剩餘定理(Chinese Remainder Theorem)
6.1 問題形式
考慮同餘方程組
其中
中國剩餘定理要回答兩件事:
- 是否存在解?
- 若存在,是否唯一?
6.2 唯一性命題
若
也就是說,解在模
下是唯一的
6.3 證明:唯一性
由於
相減得
亦即
對所有
因為
因此
證畢
6.4 中國剩餘定理
若
在模
下有唯一解
6.5 證明:存在性
令
因為模數兩兩互質,所以對每個
由 Bézout 等式,可得存在整數
現在構造
我們檢查它對每個模數
對固定的
因此在模
又因為
所以
這對所有
再配合前述唯一性命題,便得知此解在模
證畢
6.6 構造演算法
實作上可以照以下步驟:
- 計算
- 對每個
,計算 - 找出
使得 - 令
- 最後將
化簡成模 下的代表元
七、範例:求解
7.1 計算各項
總模數為
所以
接著求反元素:
(1) 求
因為
可取
(2) 求
因為
(3) 求
因為
7.2 組合解
由 CRT 公式
模
因此原方程組的唯一解(模
檢查:
確認沒錯
八、知識結構總整理
8.1 證明鏈條
- 同餘定義:建立模運算語言
- Bézout 等式:保證互質時模反元素存在
- 費馬小定理:提供質數模數下的冪循環規律
- 歐拉定理:將費馬小定理推廣到一般模數
- RSA 正確性:結合「反元素存在」與「冪模運算定理」得到
- 中國剩餘定理:把分別在模
、模 下成立的結果,整合成模 下成立的結果
8.2 考前最該記住的式子
同餘定義:
Bézout 等式:
費馬小定理:
歐拉定理:
RSA 關鍵條件:
RSA 正確性:
CRT 構造公式:
第三章
執行摘要
第三章涵蓋遞迴定義、Euclidean algorithm、弱歸納法、強歸納法、Fibonacci 數列、Lamé 定理,以及若干典型歸納題:
- 遞迴(recursion):把問題拆成更小的同型問題
- 數學歸納法(induction):證明某個命題對所有正整數成立
- 兩者的關聯:遞迴負責「定義或計算」,歸納法負責「證明遞迴或整體性質正確」
一、遞迴與 Euclidean algorithm
1.1 Euclidean algorithm 的基本形式
對於正整數
其中
Euclidean algorithm 的核心事實是:
這給出一個自然的遞迴演算法:
int gcd(int a, int b) // assuming b != 0
{
int r = a % b;
if (r == 0)
return b;
return gcd(b, r);
}1.2 為什麼 ?
這是 Euclidean algorithm 正確性的核心
定理
若
則
證明
我們證明兩邊互相不大於對方
先證
設
又因為
故
所以
故
反過來,若
可知
故
綜合可得
證畢
1.3 為什麼要要求 ?
講義特別問到:在正確性證明裡,其實只需要
答案是:為了保證演算法會在有限步內停止
因為每一次遞迴都把第二個參數從
自然數不可能無限嚴格下降,因此演算法一定有限步結束
這種「每一步都讓某個非負整數嚴格減少,所以過程必停」的思路,在遞迴正確性與終止性證明裡非常常見
二、Euclidean algorithm 的步數上界
2.1 記號設定
令
不妨設
Euclidean algorithm 的每一步可寫成
其中
2.2 第一個粗略上界
講義先給出一個簡單分析:
- 每一步都滿足
- 且每隔一步至少減半:
原因是商
因此:
若經過大約
這不是最精確的結果,但先說明了步數至多是對數級別
三、數學歸納法公理
3.1 敘述
數學歸納法公理可表述為:若
則
3.2 與良序原理的關係
講義指出:這和良序原理(well-ordering axiom) 等價
其直觀意思是:
- 若一個性質從
開始成立 - 而且只要對
成立就會對 成立 - 那它就會一路傳下去,對所有正整數都成立
這是很多「對所有正整數」的證明的標準模板
四、弱歸納法(weak induction)
4.1 標準形式
若要證明命題
Basis step
證明
成立
Inductive step
證明對所有
如此即可推出:對所有
4.2 弱歸納法的精神
弱歸納法的想法非常簡單:
- 先把第一塊骨牌推倒
- 再證明每一塊骨牌倒下都會推倒下一塊
- 因此所有骨牌都會倒
五、範例一:證明
5.1 命題
對所有
5.2 證明(弱歸納法)
令
Basis step
當
所以
Inductive step
假設對某個
要證明
由歸納假設
因此
故由數學歸納法,對所有
證畢
六、範例二:12 分以上郵資都可由 4 分與 5 分郵票組成
6.1 命題
對所有
的形式,其中
6.2 弱歸納法證明
令
Basis step
所以
Inductive step
假設對某個
講義的想法是分情況:
情況 1:表示 的方法中用到了至少一張 4 分郵票
把其中一張 4 分郵票改成 5 分郵票,總金額就會從
因此
情況 2:表示 的方法中完全沒有 4 分郵票
那麼
把三張 5 分郵票換成四張 4 分郵票,總金額由
變成
因此總金額也增加 1,從
故
於是對所有
證畢
6.3 這個證明的特點
這個弱歸納證明雖然正確,但技巧性比較強,因為它要分析「表示
同一題若用強歸納法,通常概念更乾淨
七、強歸納法(strong induction)
7.1 標準形式
若要證明
Basis step
證明
成立
Inductive step
對任意
全部都成立,然後證明
成立
7.2 與弱歸納法的差別
表面上,強歸納法的假設比較強,因為它一次假設從
但講義最後會證明:強歸納法與弱歸納法其實是等價的
也就是說,兩者在邏輯上沒有差別,只是使用時的形式不同
八、範例三:兩堆同數量火柴的遊戲
8.1 遊戲規則
- 兩位玩家輪流操作
- 每回合可從兩堆中的其中一堆拿走任意正數量火柴
- 拿走最後一根火柴者獲勝
命題
若遊戲一開始兩堆火柴數量相同,則第二位玩家必勝
8.2 為什麼這題自然適合強歸納?
因為第一位玩家第一步可能拿走
8.3 證明(強歸納法)
令
Basis step
當
故
Inductive step
假設對某個
都成立。 要證明
考慮一開始兩堆各有
分兩種情況:
情況 1:
第一位玩家把其中一整堆拿光。 此時另一堆仍有
情況 2:
第一位玩家操作後,兩堆變成:
第二位玩家從另一堆也拿走
根火柴
由於
根據歸納假設,從這個局面開始,後手必勝。 也就是說,第二位玩家在完成鏡射操作後,可以保證最終獲勝
因此
故由強歸納法,對所有
證畢
8.4 這題的核心策略
這題的本質其實是鏡射策略(mirror strategy)
只要在自己的回合把局面重新變回「兩堆相等」,第二位玩家就能一直把對手的操作鏡射回去,最後獲勝
九、同一郵票題的強歸納版本
9.1 直覺想法
若已知某個較小的金額
這正是強歸納法比弱歸納法方便的地方:我們可以直接使用較早的某個狀態,而不是只能用
9.2 錯誤示範
講義舉了個錯誤示範,假如你想直接用強歸納法證明:
它的想法是這樣:
- 基底只先證明
- 歸納的某一步想證明:若
成立,則可推出 - 推出的方法是:若已知
,那麼在構造 分郵資的方法上再多貼一張 4-cent 郵票,就得到 分郵資
這個想法本身沒有錯,因為
所以只要
問題出在:你不一定真的已經知道
強歸納法的歸納假設是:
全部都成立
也就是說,你只能使用編號介於
因此,若你想在證明
否則
現在來看前幾個最小的情況:
若
,那麼要證 時,需要用到但
不在的範圍裡
若
,那麼要證 時,需要用到同樣不在歸納假設範圍內
若
,那麼要證 時,需要用到也仍然不在歸納假設範圍內
所以,雖然講義寫的是「從
也就是
時才合法
這就是不完整的地方,歸納的某一步其實不是對所有
還沒被證明 還沒被證明 也還沒被證明
整個歸納鏈就接不起來
9.3 正確證明(強歸納法)
令
Basis steps
因此
全部成立
Inductive step
假設對某個
都成立。 要證明
由於
因此
再多加一張 4 分郵票,就得到
故
因此對所有
證畢
9.4 這題反映的原則
若歸納的某一步用到的是
而不是
這是強歸納最常見的失誤之一
十、遞迴定義:Fibonacci 數列
10.1 定義
Fibonacci 數列為:
若以
這是一個標準的遞迴定義:
- 先給初始值
- 再用較小的值定義較大的值
十一、範例四:Fibonacci 的指數下界
11.1 命題
令
則對所有
11.2 證明(強歸納法)
令命題為
Basis step
當
因為
故
另外講義也提醒:若歸納的某一步會用到
故
Inductive step
假設對某個
都成立。 要證明
由 Fibonacci 定義
利用歸納假設
而黃金比例滿足
因此
故
所以對所有
證畢
11.3 為什麼這題適合強歸納?
因為 Fibonacci 的遞迴式本身就依賴前兩項:
若要證明第
十二、Lamé 定理:Euclidean algorithm 的精確步數上界
12.1 定理敘述
設
共做了
的量級。 更精確地,若
12.2 證明思路總覽
Lamé 定理的關鍵是利用 Fibonacci 數列給出更緊的下界:若演算法做了
換句話說:
- 步數很多代表餘數下降得很慢
- 而下降最慢的極端情況,正是 Fibonacci 型態
12.3 第一個觀察
仍用
表示 Euclidean algorithm 中的餘數序列
因為每個商
也就是說:
這正是 Fibonacci 型遞推不等式
12.4 關鍵引理
Claim
對所有
證明(反向歸納)
以
Basis cases
當
因為最後一個非零餘數必為正整數
當
由最後一步
且
Inductive step
假設對某個
則由不等式
可得
故命題成立
因此對所有
證畢
12.5 由 Fibonacci 下界推出步數上界
把上面結論代入
而 Fibonacci 指數成長,講義使用估計
因此
取常用對數可得
而
所以
整理得
再利用整數取整,即得
證畢
12.6 定理的意義
Lamé 定理說明:Euclidean algorithm 非常快。 即使輸入是很大的整數,它的步數也只會隨數字位數線性成長,也就是對數等級的效率
這也是為什麼 gcd 計算在數論與密碼學裡能被大量使用
十三、握手問題
13.1 題意
有
13.2 正確答案
女主人握了
次手
13.3 為什麼?
題目說:
- 主人去問了「所有客人」以及「自己的妻子」
- 因此被問到的人共有
個 - 這
個人的回答彼此都不相同 - 沒有人會和自己握手
- 也沒有人會和自己的配偶握手
因為每個人最多只能和其餘
而既然主人聽到的是
接著注意:
- 握
次的人,其配偶必然握 次 - 握
次的人,其配偶必然握 次 - 一般地,握
次的人,其配偶握 次
先看那個回答
- 他的配偶不可能和他握手(因為是夫妻)
- 但他的配偶可以和其他所有人握手
而除了自己與配偶之外,一個人最多本來就只能和
如果他的配偶少跟任何一個人握手,那麼那個人就不可能達到題目要求的整體互異結構。 更直接地說:既然答案中已經有
握了 次,所以沒跟任何人握手 握了 次,所以 跟所有非配偶的人都握過手- 但
不可能跟 握過手 - 所以
只能是 的配偶
把握
- 原本總共有
對夫妻(包含主人夫妻) - 拿掉一對夫妻後,剩下
對夫妻 - 剩下的每個人仍然不會和自己的配偶握手
- 在剩下的人之中,原本和那位「握
次的人」握過手的人,現在大家的握手數都同時減 1 - 於是原本(拿掉
和 後)的答案集合 會整齊地變成
所以剩下的人又形成同樣的型態,於是可以再重複同樣的論證:
- 在剩下的人裡,握
次的人和握 次的人是一對夫妻 - 對應回原本的編號,就是握
次與握 次的是夫妻
再繼續做下去,就會得到:
一直到中間為止。 因此握手數為
從上面的配對可知,所有被問到的人都會成對出現:
這些配對每一對的和都是
而一共有
因為總共有奇數個數,所以把兩端這樣一對一對配掉後,最後一定會剩下唯一的中間值:
例如:
- 若是
到 ,配對為 ,剩下 - 若是
到 ,配對為 ,剩下
所以在一般情況下,剩下的一定是
下一個問題是:為什麼剩下的那個人一定是女主人? 這是因為主人沒有被問,所以在那
但題目有一個很重要的事實:
- 主人和女主人是夫妻
- 依照剛剛的配對規律,夫妻的握手數一定互補為
但是:
- 所有不是中間值的數,都必須和另一個數配成夫妻
- 若女主人拿的不是中間值,那她就必須和某個也在回答列表中的人配對,這不可能,因為她的配偶是主人,而主人不在回答列表中
因此女主人不能拿任何成對的數,只能拿那個唯一不需要配對對象的中間值。 由此可知女主人的握手數只能是
可以,下面是我幫你重寫後、邏輯更乾淨也比較適合拿去當筆記的版本
十四、強歸納法與弱歸納法的等價性
本節要說明:強歸納法(strong induction)與弱歸納法(weak induction)其實是等價的。 也就是說,兩者雖然表面上的歸納假設不同,但能證明出的命題範圍是一樣的
14.1 先寫出兩種形式
設
弱歸納法
若滿足:
且對所有
那麼可推出
強歸納法
若滿足:
且對所有
那麼可推出
14.2 由強歸納法推出弱歸納法
現在假設強歸納法公理成立,我們要證明弱歸納法公理也成立,證法的形式是:
- 先假設某個集合
滿足弱歸納法的前提 - 再證明這個
其實也滿足強歸納法的前提 - 因為我們現在假設「強歸納法公理成立」,所以可推出
這樣就完成了「弱歸納法成立」
設
且
我們要證明
已知
因此可知
再由題設的弱歸納法條件可得
所以便可推出
這正好就是強歸納法所要求的遞推形式。 再加上
因此,若強歸納法成立,則弱歸納法也成立
14.3 由弱歸納法推出強歸納法
接著假設弱歸納法成立,我們要證明強歸納法也成立
設
且對所有
我們要證明
這個方向的技巧是:另外定義一個新集合
這裡的意思是:
- 元素是
- 而且
必須是自然數 - 並且要滿足「從
到 全都在 裡」
所以:
- 若
,那要求的是 - 若
,那要求的是 - 若
,那要求的是 - 若
,那要求的是
現在改對
Basis step
由於已知
Inductive step
假設
根據
而題設對
就能推出
所以可知
也就是說
因此我們證明了
由於又有
最後,由
所以只能是
因此,若弱歸納法成立,則強歸納法也成立
十五、考前最該背住的內容
Euclidean algorithm 的核心等式:
弱歸納法格式:
強歸納法格式:
Fibonacci 遞迴:
黃金比例恆等式:
Lamé 定理的精神:
Euclidean algorithm 的最壞情況與 Fibonacci 數列有關,因此步數只有對數級強弱歸納等價:
它們是同一件事的兩種寫法
